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第十二条: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,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、工作条件、工作地点、职业危害、安全生产状况、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。
根据规定,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时招聘信息不准再写简单的“月薪面议”或者“工资面议”等描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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